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及供养亲属。
二、集中认证时间
企业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须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自助认证,且距离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即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供养亲属每半年认证一次,上半年集中认证时间为3月15日-4月30日,下半年于9月底前完成自助认证。
地方特产2023-03-15 13:36:02未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及供养亲属。
二、集中认证时间
企业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须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自助认证,且距离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即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供养亲属每半年认证一次,上半年集中认证时间为3月15日-4月30日,下半年于9月底前完成自助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