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3人气:作者:未知
没错,从去年底,各地大棚房整治就已经大规模开展了。拆除大棚房会不会影响农民的大棚?在城市的边缘或者近郊,我们能发现一些蔬菜大棚,或者是其他水果大棚,但是有些为了获得盈利,将原来种植蔬菜的耕地拿来建大棚,或者在土地上建房子当私家园地。
各地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的大棚会不会遭到一刀切的拆除?下面拆迁律师团和大家具体聊聊。
整治“大棚房”,有利于维护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
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对农民是有利的。国家之所以要严查农村“大棚房”,是因为这些违规的大棚房占用的土地是从农民手里流转过去的耕地,甚至还占用基本农田。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违背了国家农业发展的初衷。如果不及时处理,将来会影响到我国的粮食生产,也会给耕地带来冲击。
大棚房租售给城镇居民后,农民也容易失去土地,甚至还会因为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
大棚房对土地对庄稼的危害不小!
什么是“大棚房”?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触碰“农地姓农”这条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大棚房”的危害有哪些?
“大棚房”有什么危害呢?概括来说,“大棚房”的危害主要是以下三点:
1.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改变了土地性质,破坏土壤生态,阻碍了农业生产。
2.“大棚房”非法转卖、以租代售后,使农民失去了耕地,生活失去保障,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3.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想要到农村创业发展是好事,但不能损害农民和国家的利益,大棚就是用来种菜,发现农业的设施,不是用来发展房地产和其他项目,所以,这种违规行为必须遏制。
拆除大棚房应当杜绝“一刀切”,影响真正的大棚
前面说了,大棚房是违法的,应当依法拆除。但是也需要注意普遍性问题中蕴藏的特殊性问题,比如说,地方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企业,经过当地允许建起来的大棚房,有部分手续,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因为这些大棚房作为地方项目,符合商业信赖利益原则,不能简单按照违建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另外,也应防止拆大棚房,波及普通大棚,一刀切不予以补偿,这也不合适。个别地方在拆除大棚房时,将一些农民朋友合法的大棚也一并拆除,并且不予以补偿,这其实并不合理,伤及了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
在进行特价商标转让的时候,首先要核实转让商标的信息,双方达成协议需要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去商标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等候商标管理部门的回复,办理转让手续。
(0)人喜欢2024-04-0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来拟定的。“有关部门”一般是指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因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0)人喜欢2024-04-03请求专利权利恢复的原则有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再者就是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一般在请求恢复时就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来实施。
(0)人喜欢2024-04-03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这些行为违法行为。征地须先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作出征地批文,占用农用地的还须具备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才能进一步进行公告和征地活动。
(0)人喜欢2024-04-03拆除大棚房应当杜绝“一刀切”,影响真正的大棚。大棚房是违法的,应当依法拆除。但是也需要注意普遍性问题中蕴藏的特殊性问题,比如说,地方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企业,经过当地允许建起来的大棚房,有部分手续,应当给
(0)人喜欢2024-04-03在进行特价商标转让的时候,首先要核实转让商标的信息,双方达成协议需要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去商标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等候商标管理部门的回复,办理转让手续。
(0)人喜欢2024-04-0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来拟定的。“有关部门”一般是指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因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0)人喜欢2024-04-03请求专利权利恢复的原则有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再者就是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一般在请求恢复时就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来实施。
(0)人喜欢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