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3人气:作者:佚名
一、工程款欠款夫妻共同债务是一样的吗?
婚内工程欠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工程款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在进行债务清偿时,优先债权作为第一清偿顺序,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务,属于优先债权,享有优先债权的人被称为优先权人。普通债权作为第二清偿顺序,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
土地确权后的好处:第一,明确自家地盘。第二,可以更放心的流转。第三,保障农民权益。土地确权工作对农民朋友来说是件好事,有了土地确权的保障,相信以后土地对外承包、流转以及土地征收等都不再产生巨大纠纷。
(0)人喜欢2024-04-03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债务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一起偿还;如果在分割后一方也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一般情况一方的债务都是会由个人的债务来进行偿还,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0)人喜欢2024-04-03对于对方拖欠货款的行为,手机短信形式的欠条当然有用,因为手机短信本身也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除了手机短信之外,像是证人证言,其他的物证书证,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均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原告要注意,只有
(0)人喜欢2024-04-03第一步:征地告知。第二步:征询意见。第三步:征地材料上报。第四步:审核和报批。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第六步:办理补偿登记。第七步:举行听证。第八步:实施征地。
(0)人喜欢2024-04-03夫妻二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的工程款欠款和夫妻共同债务是一样的,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所欠的工程款就属于个人债务,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0)人喜欢2024-04-03土地确权后的好处:第一,明确自家地盘。第二,可以更放心的流转。第三,保障农民权益。土地确权工作对农民朋友来说是件好事,有了土地确权的保障,相信以后土地对外承包、流转以及土地征收等都不再产生巨大纠纷。
(0)人喜欢2024-04-03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债务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一起偿还;如果在分割后一方也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一般情况一方的债务都是会由个人的债务来进行偿还,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0)人喜欢2024-04-03对于对方拖欠货款的行为,手机短信形式的欠条当然有用,因为手机短信本身也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除了手机短信之外,像是证人证言,其他的物证书证,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均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原告要注意,只有
(0)人喜欢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