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申请人可登录省机关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glj.fujian.gov.cn)或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下载《福建人才公寓二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附件1、2、3),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时依照填表须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配售对象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人及配偶(单身的仅指本人,下同)在福州市五城区和本人单位主体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
(2)本人及配偶均未曾购买政策性住房(含参加集资建房、购买公有住房、解困房、公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及其他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领取公房征收货币补偿款等,下同);
(3)本人及配偶5年内在福州市五城区和本人单位主体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房产转移记录;本人若曾离异且离异时间超过3年,离异后归原配偶所有的非政策性住房不计入房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