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开发区公共人员住房租房政策
一、什么是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
为加快完善以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等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大学毕业生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东湖高新区作为试点工作重点区推出部分房源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分为“只租不售”和“先租后售”两种类型。
二、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的利好
1.租赁销售价格享政策优惠
2.租金可全额计入购房款
三、光谷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面向哪些群体?
此类住房主要针对我市正常缴纳社保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教师、医生等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中的无房家庭。
四、家庭”如何定义?
已婚家庭指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婚家庭指申请人个人。申请人为单身的,指其本人;申请人已婚的,指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五、租购此类住房有哪些优惠?
此类住房由市、区主要通过收购商品住房方式筹集收购价格均低于市场价,以优惠价格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租售。
租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承租人租满5年,可购买全部或部分产权。承租人购买租住房屋时,已交租金可计入购房款。
租售价格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收购成本、运营成本、资金成本等因素,按保本原则确定租满5年时的销售价格;一种是租满5年出售时按照该出售时点市场评估价的90%作为销售价格。以上两种方式可由申请人在签订租购协议时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