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醒:
1、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再次申请。
2、添加共同申请人只需要办理家庭状况变更业务即可。
办理材料:
已成年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和家庭状况变更业务都不需要提交收入明细材料)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
1.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均可操作。
2.https://livecloud.nnfcxx.com/
具体流程:
进人智慧住建之后,选择“保障房类”,点“业务办理”再选“公租房业务”进人“家庭状况变更申请”然后按要求上传材料即可。
【线下办理】
家庭状况变更需在工作日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受理机构(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时所填报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
配租户型标准:
(一)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二)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三)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四)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注:在报名期间,已报名家庭可以变更报名的小区及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报名一个小区的一种户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