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多久到账?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产假休假结束后次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我市参保人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在市内分娩(含生育津贴)参保人可按规定联网结算。生育津贴在规定的产假后,发放到分娩时所在单位的对公账户,不用另外申请生育津贴。异地分娩、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凭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代为申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财政、税务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清晰收费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住院分娩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出院小结或记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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