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衡阳市生育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具体申领如下: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交由单位社保专干负责办理;
办理时间:生产后即可申领生育津贴;
所需资料:
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
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医学证明、结婚证还需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