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淄民〔2023〕4号)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淄博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1.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924元;
2.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801元;
关于淄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对明确不符合低保条件且已出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后再次提交低保申请的、或确定为失信惩戒行为的,暂缓3个月受理低保申请。
地方特产2023-02-17 18:45:17未知
2023年淄博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淄民〔2023〕4号)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淄博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1.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924元;
2.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801元;
关于淄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对明确不符合低保条件且已出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后再次提交低保申请的、或确定为失信惩戒行为的,暂缓3个月受理低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