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地点
在全市各交警分局、郊县交警大队设有上牌服务点位(可在地图软件上直接搜索:XX区车管所即可查看最近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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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流程(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准备好相关的证件。
2、考取驾照。
电动轻便摩托车:持F证、E证、D证;
电动摩托车:持E证、D证。
3、缴纳保险
4、缴纳购置税
5、车管所上牌
电动(轻便)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记分
1、无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罚款1000 元,可以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2、电动(轻便)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 2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12 分;
3、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12 分;
4、使用其它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罚款 2000—50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 分;
5、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罚款 5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2 分;
6、电动轻便摩托车载人:罚款 100 元;
7、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闯红灯:罚款 2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6 分;
8、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逆向行驶:罚款100 元,机动车驾驶证记 3 分;
9、擅自改变电动(轻便)摩托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罚款 500 元;
10、饮酒后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处暂扣 6 个月驾驶证,并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11、醉酒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