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广州2021社保年度医保缴费基数比例
(一)企业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33786元
缴费基数下限:6757元
单位缴费比例:5.5%
个人缴费比例:2%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缴费基数:11262元
单位缴费比例:0.26%
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11262元
个人缴费比例:--
(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
缴费基数下限:6757元
单位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比例:7.5%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缴费基数:11262元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0.26%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11262元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0.5%
(三)城乡居民医保
2022年度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363元/人,其他参保人员缴费标准483元/人
温馨提示:
8月26日,广州医疗保障局发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对象:2021年7月至9月,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减半征收具体办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即3.5%)征收。
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
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降低后费率标准:
➊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
➋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7%。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➊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20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
➋2022年1月起,恢复按2021年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缴费基数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