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医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个人缴费基数设定上下限,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上限;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下限。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由选择。
(三)失业人员、工伤残退职工、退役士兵及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残疾军人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医保年度开始前对外公布。缴费基数取整至个位数,个位数下调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