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同时符合以下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可不再缴费,按本办法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男性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30年,女性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
(二)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实际缴费年限符合本条第一款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且参加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可不再缴费,按本办法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男性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设过渡期。本办法实施起至2025年12月,男性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累计满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2026年1月起至2030年1月,用5年的时间逐年调整缴费年限至30年。即男性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按以下设定:本办法实施起至2025年12月,男性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为累计满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男性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分别为累计满26年、27年、28年、29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三)2030年1月1日起,男性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为累计满3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