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额度
额度:最高额度15万元。
期限: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次。
贴息:两年全额贴息。
二、申请对象
1.新疆籍各类城乡劳动者;
2.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不限户籍。
三、符合条件
1.创业地在乌鲁木齐辖区内;
2.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
3.具有开办项目所需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借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有相应的担保方式(担保人或房产抵押)。
四、申请材料
(一)担保方式为担保人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已婚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担保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6.担保人单位提供的《稳定收入证明》(需经办人签字、盖章);
7.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二)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已婚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合伙经营协议书、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人、配偶及共有人的结婚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主页及平面图);
7.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五、办理流程
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
六、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乌鲁木齐市阳光小额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0991-4680580、0991-4650023、0991-4680579;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雨露小额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0991-465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