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7 09:07:50未知

  大连中山区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指南

  1.企业申报范围

  困难企业范围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型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申报材料

  (1)《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纸质与电子版都加盖公章);

  (2)《困难企业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纸质与电子版都加盖公章);

  (3)企业据实填好“以工代训信息表(企业填写).xlsx”(点击获取,此表电子版,无需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初次申领时提供,审核后返还);

  (5)参训人员日常工作场景照片(每人每月至少2张,体现正脸及工作状态。照片内注明人员姓名);

  (6)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企业需提供6月份和当月份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并全部加盖公章。(注:企业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补贴政策实施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6月份。工资由银行代发或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提供相关截图;发放现金的,提供本人和企业负责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入账凭据的复印件。)

  (7)企业提供专用收款收据。(填写模板详见后文“注意事项”)。

  3.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4.办理流程

  (1)企业申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按月向注册地所在街道提供申报材料。

  根据企业注册地的所在街道办理

  海军广场街道:中山区荣民街35号,82727172

  桃源街道:中山区桃源街23号,82115526

  葵英街道:中山区葵英街9号 ,82671580

  人民路街道 :中山区五五路35号,82799073

  老虎滩街道:中山区虎滩路236号,82860593

  青泥洼桥街道:中山区五五路44号,82109926

  受理日期:每月的1日-30/31日。

  每月最后一天为申领当月补贴的最后一天。

  提醒:企业每月需要在以工代训系统新建申报信息,以工代训系统使用指南机入口→点此查看

  (2)审核公示。中山区职业培训负责部门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采取电话抽查或实地复核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信用核查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拨付补贴。公示且信用核查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注意:

  1、以上提供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都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以工代训信息表(企业填写).xlsx”除外)

  2、申报企业提供专用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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