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1人气:作者:未知
大病统筹待遇:
高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的医疗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报销95%,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大病统筹支付上不封顶。
参加国家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统筹报销后,起付标准以上个人分段按比例支付的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住院所发生的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基金、国家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报销后,剩余部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1万元(其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起付标准为0元),补偿标准为: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参保人员属于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体的,起付标准为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8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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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宝鸡市居民医保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在补缴期内进行缴费。补缴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年宝鸡市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在2023年12月20日截止,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快速、便民、高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