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2人气:作者:未知
一、申请方式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现已实行常态化,申请方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
线上申请方式:于微信小程序搜索“陕西保障房”微信公众号,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线上申请受理。
线下申请方式:对于部分不会或不方便使用线上申请的群众,携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料,至县保障房管理中心,实时录入陕西保障房微信信息平台。
温馨提示:前期有部分群众在信息平台调试阶段中提交了申请,调试阶段中提交的申请无效,请这部分群众在本公告发布后依据申请时间重新提交申请。
二、申请时间
本次空置房源申请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
常态化申请时间:2024年3月1日至今后。
三、申请对象
(一)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
(五)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六)高校毕业生;
(七)其他。
已享受租赁补贴保障政策家庭如需要住房保障,需重新申请;两人家庭(指两个成年人)人均收入标准上浮10%,单身人员收入标准上浮20%。
四、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为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吴村社区、顺丰社区(张尧村)范围内的城镇居民户籍人员,并在本辖区内工作或常住;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非城镇户籍,但随申请人一起生活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2.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目前最新标准为670元/人/月)同时须经社区、镇(办)、民政部门认定;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或者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条,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为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吴村社区、顺丰社区(张尧村)范围内的城镇居民户籍人员,并在本辖区内工作或常住;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非本县城镇户籍,但随申请人一起生活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2.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低收入生活标准(我县目前最新标准为1005元/人/月),同时须经社区、镇(办)、民政部门认定;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或者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条,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为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吴村社区、顺丰社区(张尧村)范围内的城镇居民户籍人员,并在本辖区内工作或常住;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非本县城镇户籍,但随申请人一起生活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2.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或者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条,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户籍限制;
2.经组织、人社等部门招聘录用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新就业大学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且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从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超过5年在潼关县的就业人员;
4.具有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吴村社区、顺丰社区(张尧村)户籍或居住证;
5.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
7.申请人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或者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条,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9.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五)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户籍限制,年满18周岁,在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吴村社区、顺丰社区(张尧村)内有稳定工作1年以上的人群;
2.非潼关县户籍需持有潼关县城范围内社区的居住证;
3.务工人员需有与申请用人单位或个体经营组织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证明。个体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本地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
4.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条,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企业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8.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六)高校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户籍为潼关县户籍;
2.与潼关县城南新社区、兴隆社区、吴村社区、顺丰社区(张尧村)范围内民营企业、个体工商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从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超过5年在潼关县的就业人员;
4.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符合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相关标准(我县最新标准为2645元/人/月);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高于10万元(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
6.申请人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或者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条,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担任企业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8.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七)其他类
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租房,不受户籍、收入、财产、婚姻状况的限制,附件资料需提供经政府批准引进人才的相关批示、证明。
五、申请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县城镇户籍(南新社区、兴隆社区、吴村社区、顺丰社区的张尧村)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在居住地社区派出所办理);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注明房东姓名、电话及房屋具体地址,同时上传现居住房屋照片一张;
3.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用人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毕业证书。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证明,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同时要注明务工地址,并上传从业单位门头照片;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经社区、镇(办)、民政共同认定的低保证明或城镇低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
7.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通过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申请实物配租的租赁补贴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寡老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军队抚恤优待对象和住房困难伤病残退伍军人;城镇残疾人(认定等级为1-3级)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城市归侨侨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秀青年志愿者);
8.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需提供县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相关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温馨提示
1、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陕西保障房”,在微申请中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完成实名认证后,您可以在陕西保障房小程序中查看和申请保障房相关信息。
2、请如实填写各类信息。包括车辆、工商以及房产等信息,若隐瞒或者虚报,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车辆价值以车辆发票价格为准,工商登记信息以注册资金为准。
3、小程序中所出现的上传附件信息为必填项,需全部真实上传,若上传资料不全,会导致审核不通过。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本次空置房源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具体申请流程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2-22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策文件模块可查看《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03月21日发布)。
(0)人喜欢2024-02-22自2023年2月16日起,纳税人可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预约流程可详见下文。
(0)人喜欢2024-02-22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从2月21日起,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每日6:00-22:00)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2-22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本次空置房源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具体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2-22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本次空置房源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具体申请流程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2-22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策文件模块可查看《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03月21日发布)。
(0)人喜欢2024-02-22自2023年2月16日起,纳税人可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预约流程可详见下文。
(0)人喜欢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