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人气:作者:佚名
大连供暖到几月份结束?
答: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供热用热期自当年十一月五日至次年四月五日。因气温变化等特殊原因,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调整供热用热期。
供热用热期全天室内温度,居民用户卧室、客厅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有用热设施的房间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非居民用户(不含工业建筑)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对供热用热期限、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 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 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 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最新文章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供热用热期自当年十一月五日至次年四月五日。
(0)人喜欢2024-04-01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
(0)人喜欢2024-04-01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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