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生育保险报销期限(附入口)

地方特产2022-11-08 14:27:51佚名

  达州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达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办理入口

  达州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

  达州社保总联系方式 081812333

  社保业务电话: 0818-2127445 上班时间:9:00-11:30,13:00-17:3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生育保险报销参考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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