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标准:
1.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达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报销材料:
1.企业需要提供材料:
达州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保险申报汇总表。
2.个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料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达州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详细清单如下: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社保卡、结婚证、准生证《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