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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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社保总联系方式 081812333
社保业务电话: 0818-2127445 上班时间:9:00-11:30,13:00-17:3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生育保险报销参考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