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连云港市生育保险规定

时间:2023-12-12人气:作者:未知

连云港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连云港市生育保险规定

  (一)参保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二)办理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

  2、出院记录

  3、生育登记证明

  4、《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盖章

  (三)办理流程

  1.个人携带相关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

  3.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和复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地点

  1、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9-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C区28-41号窗口

  2、连云港市政务中心四号楼1楼30-32号窗口

  3、连云港市朝阳中路3号路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4、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43号(149医院对面,连云区疾控中心一楼)

  上班时间: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

  0518-85685958,12393

标签: 连云港市  雇工  窗口  材料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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