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3人气:作者:佚名
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关系后,共济对象在医院就医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刷卡结算时即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南京职工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此外,南京医保共济后直系亲属还可以购买宁惠保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南京城乡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
以下是不同类型的共济方式:
共济对象都是职工医保:点击我的南京APP首页“医保服务”按钮,通过“医保服务—个账直系亲属转移”,实现账户余额的互相转移,共济使用。
共济对象既有职工医保,也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用户在“医保家庭账户管理”页面创建家庭账户后,即可进行个人账户注入、添加家庭成员添加、家庭账户资金注入等操作。建立家庭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使用。
共济双方均为南京参保,可以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保家庭账户管理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设立家庭账户关系;共济双方既有南京参保,也有本省其他城市参保的,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设立家庭共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