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要就可以随时建立。
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办理流程:
线上
✔共济双方均为南京参保: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保家庭账户管理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设立家庭账户关系。
✔被共济人既有南京参保人也有省内其他城市参保人,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线下: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区社保(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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