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一)填写清晰完整真实准确的《威海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
(二)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或《威海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取得市区城镇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等保障政策性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均未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年满30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者,符合以上条件的也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持《低保证》或《威海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领《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二)申请人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购买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或申请购房货币补贴。
收入标准:
(一)目前市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7392元;
(二)目前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为每户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