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地上建筑物权属证明;
4、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5、共有房地产,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证明;
6、划拨土地转让应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
7、属法院裁定执行应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8、属企业改制应提供改制批准文件和土地评估备案资料;
9、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材料。
实施程序:
1、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受理;
2、市局地籍管理科、威海市土地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市局土地利用科审查;
3、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4、集体会审;
5、报威海市人民政府审批;
6、签订出让(租赁)合同;
7、发放批准文件。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20日
承诺期限: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