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异地就医政策详情如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范围: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结算方式:
1.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需备案后,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3.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不备案直接联网结算,省外须备案。
支付政策: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再按照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