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儿)户口申报登记
▶服务对象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儿)
▶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
a、弃婴(儿)基本情况证明
b、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儿)捡拾证明
c、社会福利机构发布的公告期60天的寻亲公告
d、公告期疑似弃婴(儿)代养协议
e、儿童福利机构收养资格证明
f、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儿)DNA比对信息
▶受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由该机构向其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定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