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收养人事实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弃婴(儿)户口申报登记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17 21:02:38未知

  收养人事实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弃婴(儿)户口申报登记

  ▶服务流程

  ▶服务对象

  收养人事实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需落户弃婴(儿)

  ▶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

  a、户口簿

  b、身份证

  c、收养登记证

  ▶受理条件

  收养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到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收养人  ,时限  ,公安机关  ,派出所  ,户口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