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申请条件:参保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②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③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补助标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
申请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
发放方式:
当月申请,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至申领人建设银行卡
注意事项:
领金期满或失业(解除劳动关系)须发生在2020年3月-12月之间;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停发告知: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③应征服兵役的;
④移居境外的;
⑤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⑥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咨询电话:市本级 07138351694 0713-835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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