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人气:作者:佚名
认定条件
第一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市(州)、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在内。
第四条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特困人员;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六)市(州)、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特困供养的全称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其前身是农村“五保”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有包括供养救助、医疗救助等,
(0)人喜欢2024-04-09成都五保户也就是特困人员可以享受成都医疗救助,救助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住院、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等
(0)人喜欢2024-04-092020年7月起,成都中心城区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105元每月;区(市)县1040元每月。
(0)人喜欢2024-04-09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0.2倍,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民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0.3倍,不能自理照料护理费用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民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0.4倍。
(0)人喜欢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