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迁过渡方式:由房屋征收部门发放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自行寻找过渡用房。
(二)过渡期限: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暂定为36个月,自被征收人腾空交验空房之日起进入过渡期,逾期回迁的,自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费增加一倍支付。
选择就近地段进行产权调换的,该房源为现房,无过渡期限。、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有跨档选房需求的,
在对档选房、签约后,由本人提出跨档选房书面申请,根据房源情况,可进行跨档选房。被征收人跨档选房的,其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对应公用分摊面积的价款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格计算,由被征收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