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先办理挂失手续,再依意愿提出补领申请。
优待证遗失的,持证人需第一时间进行挂失。挂失分为正式挂失和临时挂失,具体操作如下:
(1)正式挂失。持证人确认优待证无法找回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
(2)临时挂失。持证人不能及时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的,或还有可能找回原证的,可以通过合作银行电话服务热线或其官方网站、官方APP、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后,持证人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临时挂失的有效期按制证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到期后自动解除挂失。持证人如确认无法找回的,应及时在有效期内办理正式挂失。
(3)特殊情形。对于遗失未激活相应银行金融账户或不含金融功能优待证的,持证人应及时告知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确认无法找回的,可向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