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消费券
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绍过年,保障全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兼顾促进消费增长,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营造祥和、喜庆、热闹的节日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
消费券种类
全市消费券分“虞你同行”消费券、“普惠民生”消费券、“新绍兴人”消费券三类。
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将持续2个半月,分两批开展:
第一批从1月16日到3月15日,分多轮投放3.84亿元;
第二批从3月16日到3月31日,一次性投放1.16亿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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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各区县市福利政策
新昌
对我县规上工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2月 15 日春节期间留在新昌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缴纳社保为准)的非绍兴市户籍员工,给予所在企业员工 1000 元专项补贴(其中 500 元现金、500元春节消费券),由企业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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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
上虞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包括重点在建建筑工地)中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留虞的市外员工(企业以社保缴纳为准、建筑工地以11月份工资发放清册为准)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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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
补贴春节留岗员工。对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在2022年1月26日—2月15日春节期间留在越城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缴纳社保为准)的非绍兴市户籍员工,给予1000元留岗红包,由企业代为申报。(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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