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镇江加强生产运营支持具体措施

社会热点2022-10-17 07:25:02未知

  1、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2、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对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生产的,为企业快捷办理延期或新增暂停用电业务,减免实际暂停天数的基本电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来水公司、镇江供电公司、华润燃气镇江公司)

  3.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疫情防控保供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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