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有序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的通知》(镇校防组〔2021〕16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卫健委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各镇(街区)卫计办(新坝卫健科)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于9月1日、2日对全市提出复托申请的18家托育机构开展验收检查,有15家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上基本达标,报市校防组备案,分两批开始恢复线下收托。
第一批为在国家托育信息系统中备案的托育机构,于2021年9月6日开始恢复线下收托;第二批为未备案托育机构,统一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于2021年9月10日之后恢复收托。
扬中市第一批恢复线下收托托育机构名单
扬中市第二批恢复线下收托托育机构名单
各托育机构需按时恢复收托,不得擅自更改收托时间。恢复收托的托育机构复托后,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机构场所管理、教职员工管理,强化防护措施,加强入校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另3家托育机构根据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复课申请,接受检查达标后另行通知复课时间,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