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为市2023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本次现场确认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专科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本次现场确认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
无为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无为市花园路1号,联系电话0553—6322645)。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无为市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无为市居住证;
③驻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无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无为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表格见公告附件1、2.也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无为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为无为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无为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幼儿园申请人员体检限无为市中医院体检中心)。本公告发布后至当批次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前(周日除外),申请人可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本次体检结论可用于春季第一、第二批次认定。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