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2人气:作者:未知
2024呼和浩特土左旗“小升初”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六年级结业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土左旗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
(2)在学校片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私下违规招生。
(1)凡具有察素齐镇正居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截至2024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原则上全部升入二中就读(也可按志愿申报在民中就读)。
(2)凡在察素齐镇内小学就读但不具有符合要求的察素齐镇正居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根据招生计划,全部按比例电脑派位分入二中和民中。
(3)金山学校六年级结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就读;金山学校八一爱民分校、毕民校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可按志愿选报金山学校或民中升学就读。
(4)金川第一学校六年级结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
(5)达尔架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可按志愿选报台阁牧中心校、金川第一学校升学就读;如报名人数未超过选报校当年剩余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剩余招生计划则按照选报校服务片区入学顺位优先保障招生计划人数内各前顺位段适龄儿童入学,超出计划部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旗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入学顺位详见前文)。
(6)台阁牧中心校、台阁牧中心校栽生分校六年级结业生原则上升入台阁牧中心校初中部就读;白庙子镇辖区内3所小学结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白庙子中心校初中部就读。善岱镇、敕勒川镇、北什轴乡、塔布赛乡辖区内小学结业生原则上升入民中就读。
(7)民办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校内小学结业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8)所有初中校一律按旗教育局招生花名册统一组织招生入学,不得擅自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区域社会零散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旗教育局报名,由旗教育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审验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由旗教育局按当年招生计划及入学顺位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登记
(1)下载文件表册。于6月3日--14日从本校邮箱中下载,提前安排学生和家长做好报名登记、造册及照相等相关准备工作。
(2)报名登记造册。6月17日--21日,由各小学组织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进行报名登记工作,并填写打印相关表册。--报名登记表。学生报名登记时需持户口以及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一寸红底,印有“2024届小学毕业生”字样),并填写《2024年土默特左旗小升初报名登记表》,统一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民办初中报名志愿表。各学校小学六年级结业生中有升入民办初中校意向的学生需持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一寸红底,印有“2024届小学毕业生”字样)填写《2024年土默特左旗民办初中报名志愿表》,并由学校统一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花名册。《2024年土默特左旗六年级毕业学生花名册》,要按班级为单位填写。各小学填写花名册时,还需分类填写、分类造册:一类是报名公办学校直升派位的(察镇内小学还需将报名公办学校直升派位类别细分为是察镇户籍的、不是察镇户籍的),二类是报名旗内民办初中校就读的,三类是土左旗以外户籍结业生回原户籍地升学就读及随迁至父母工作地升学就读的。《花名册》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都上报,纸质材料要由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25日前报教育股418室,电子版发送到mbtsunwei@163.com邮箱。
(3)零散生报名。未在土左旗就读的土左旗户籍小学六年级结业生及随迁至土左旗辖区内稳定居住的随迁子女,如有返回户籍地或随迁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材料到旗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并由旗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顺位与“幼升小”招生一致)。
具体办理时间:6月10日--6月28日;
具体报名地点:旗教育局教育股418室;
所需审验材料:
①户籍生需携带: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卡、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房产证明;
②随迁子女需携带: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卡、原籍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务工证明(企业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审验录取
(1)旗内升学审验。审验内容包括小学结业生户籍、随迁证明、学籍等有效材料。审验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结业小学初审报名登记,于6月3日--21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审验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并不再为其安排学位;二是教育局复审,复审工作涉及察镇内学校和金山学校、金山八一爱民分校、毕民校、金川第一学校、达尔架小学、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6月26日--30日按教育股复审日程安排,由镇内各小学和金山学校、金川第一学校、金东学校、东方学校、志达学校选派专人携带学生的毕业花名册、户口原件、学籍信息卡等有效证明,到教育局教育股进行审验。
(2)毕业生异动,注销升学信息。如有回原户籍地升学就读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原籍户口本、不动产证明(或房本)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于6月21日前到旗教育局教育股418办公室办理注销升学手续,签订放弃旗内学校“小升初”片区入学和电脑派位协议,延期不予办理。如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造成后期学籍不能正常办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和家长自己承担。
(3)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拟定于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小升初录取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4)招生结果公示旗内初中入学招生结果于2024年8月1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向教育局报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未报备及公示的新生不予建立新生学籍。(5)旗内各初中学校于8月10日—20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5.招生计划
招生日程安排
6月3日--14日:各小学下载相关文件表册,提前安排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小升初家长会;
6月17日--21日:各小学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打印相关表册,6月25日前报教育股 418室;
6月10日--28日:社会零散生到教育局418室报名;6月21日前:办理外出升学学生旗内升学注销手续;
6月26日--30日:教育股组织小升初报名资格复审;
7月底前:完成小升初派位、录取工作;
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结果公示;
8月10日--20日:各初中学校完成初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