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陵区招生文件,适龄儿童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即符合“三一致”原则,可在相应施教区学校就读。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对于“三一致”条件中的房产条件,对于租赁公房:
1. 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施教区内直管公房的租赁权,且持有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发放的《房屋租赁合同》;
2. 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施教区内直管公房的租赁权,持有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发放的《房屋租赁合同》,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施教区内并长期共同居住,且适龄儿童父母和本人在市区范围内均无其他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