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汕头市澄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

时间:2024-09-17人气:作者:佚名

2024汕头市澄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适应范围

  澄海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工作流程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法实施澄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摇号派位。

  (一)发布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和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等信息。

  (二)完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完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推进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摇号等功能。

  (三)录入招生计划

  根据《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录入各学校招生计划。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纳入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四)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凡报读公办小学(含属地直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和需在澄海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澄海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个人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1.全区各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由各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根据属地学位情况和学校招生范围规划后报区教育局一并实施,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填报1所小学。

  2.凡符合报读区直属初中学校资格的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先确认是否报读区直属初中学校,在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后方可选择填报区直属初中学校志愿。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如计划参加定向派位本校初中部必须在报名时确认选择定向派位本校初中部。

  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等4所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如计划直升本校初中部,必须在报名时确认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具备直升资格。已确认直升的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等4所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区直属初中和面上公办初中志愿,不能再填报其他民办学校志愿。

  3.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可填报志愿如下:

  (1)区直属学校与民办学校

  ①区直属公办初中学校3所:澄海中学初中部、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实验学校。

  就读区内小学的澄海户籍毕业生每人可以选择填报1-2个学校志愿(澄海中学初中部、实验学校)。澄华街道、广益街道辖区内小学的澄海户籍毕业生,可同时再填报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即可填报1-3个学校志愿(澄海中学初中部、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实验学校)。

  政策性优待对象可与毕业学校的澄海户籍毕业生取得同等报名资格。

  ②区内民办学校5所: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学校和鹏展学校。

  全区小学毕业生(包括澄海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毕业生),可以在区内民办初中学校中选择填报1-10个学校志愿(区内5所民办学校分别拆分成2个收费标准学校志愿)。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等4所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直升就读本校初中部。育新学校只招收本校申请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填报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2)市直民校和区外民校

  全区小学毕业生(包括澄海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毕业生)可选择填报2个市直民办学校志愿和1个跨区招生民办学校志愿。

  (3)区面上公办初中学校

  各镇(街道)小学毕业生(包括澄海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毕业生)必须填报属地所在初中学校。其中凤翔街道城区片小学毕业生填报凤翔中学、南翔中学、北秀中学3所中学,坝头片小学毕业生填报莱芜中学、坝头中学2所中学;莲上镇小学毕业生填报属地苏湾中学、莲上中学2所中学;莲下镇湾头片小学毕业生填报湾头中学、两镇中学2所中学,程洋岗片小学毕业生填报两镇中学,非湾头片、程洋岗片小学毕业生填报莲阳中学、莲东中学、两镇中学3所中学;隆都镇小学毕业生填报属地隆都中学、隆侨中学2所中学,隆都镇陇下社区小学毕业可直接报读隆都中学;东里镇东陇、新陇、河美、北联、东和、南社、塘西、月窟、西园、西洋、龙潭、石头坑等村(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东里三中,观一、头冲、大围、石丁、明德、新兴街、南洲、和洲、中兴、东桥等村(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东里四中;溪南镇东社、西社、南社、北社、云英、银北、内厝、梅浦、仙市、大新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溪南中学;董坑、梅洲、仙门、塘陇、海岱、埭头、上岱美、下岱美、弓兜、口厝、外蚁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茂南中学。其他镇小学毕业生直接填报属地中学。

  (4)区直属初中学校与民办学校、市直民校和区外民校、面上公办初中学校志愿必须在网上同时填报。

  (五)审核

  1.报名审核

  报读全区各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提交资料后,由各校对适龄儿童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儿童家长需根据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供学校核验。

  区内小学毕业生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提交资料后,由所在学校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学校核验。学校在完成资料审核后,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区内小学双胞胎、多胞胎毕业生报名可选择以“捆绑”方式或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选择“捆绑”方式参加摇号的以一个报名号报名并填报志愿且同一录取结果。选择“捆绑”方式参加报名和摇号的,监护人应在7月6日前带户口簿、出生证、学籍基本信息表到区教育局申请,未申请“捆绑”方式参加摇号的,则默认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报名和摇号派位。

  在区内就读小学需要回户籍镇(街道)参加在面上初中升学的,须在报名前带户口簿、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审核确认,报名时由就读学校凭户籍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出具的回执审核。属澄海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扫码报名。

  属政策性优待对象的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向所在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所在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复核,各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复核通过后提交到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区教育局直接将审核通过并经公示确认的政策性优待对象名单导入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各学校完成所有学生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后,应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生报名资格。

  2.志愿审核

  区内小学毕业生志愿填报信息由所在学校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并打印志愿表供家长签名确认。区内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毕业生直接由户籍所在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并由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打印志愿表供家长签名确认。

  (六)电脑派位和录取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完成澄海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录取工作。录取顺序为:①区直初中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②市直民办学校;③区外民办学校;④面上公办初中学校。当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凡是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学校的录取。具体如下:

  1.区直属初中学校

  按镇(街道)分配招生计划名额和学生填报志愿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其中实验学校定向录取本校符合条件小学毕业生的录取办法为:现在实验学校就读的澄海户籍(含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生)且有报读实验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将定向派位录取50名到实验学校。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定向录取澄华街道属地小学毕业生的录取办法为:①现在澄华中心小学就读的冠山户籍、玉窖华侨小学就读的上窖户籍未被录取且有报读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的学生优先录取到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②现在华窖华侨小学、实验高中附属小学就读的下窖户籍未被录取且有报读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的学生将优先派位录取50%人数到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③剩余学位录取澄华街道属地小学未被录取且有报读实验高中附属初级中学的毕业生。当需优先录取人数大于定向录取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区内民办学校

  按全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填报志愿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其中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等4所民办学校先录取意愿就读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剩下学位再按规定进行录取。

  3.区外民办学校

  有填报区外民办学校志愿,且未被区内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市直民办学校、跨区录取民办学校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分别由市教育局和跨区录取民办学校所属区(县)负责录取。

  4.面上公办初中学校

  按照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七)公布录取结果和办理注册

  按录取顺序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并现场公布录取结果,通过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推送录取结果信息和电子录取通知书。已确定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电子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有关要求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八)审核和调剂录取

  区教育局对各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学生需由监护人向属地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属地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调剂到属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后报区教育局。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录取。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明确责任。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制订实施办法并督促落实,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积极引导,规范操作。各镇(街道)中心小学教育指导办公室和学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摇号派位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准确掌握招生信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功能使用,确保操作有序规范,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纪律,规范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守招生纪律,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党政督查部门加强对招生入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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