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4-03-01人气:作者:未知

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区别是前者是后者当中的一种。所谓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而监外执行,根据《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有两种:一种是对判决、裁定生效后尚未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另一种是在刑罚执行期间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又称保外就医。

法律还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二、对保外就医人员的“限制”是什么?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形式,而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密不可分。我国的社区矫正是在监外执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监外执行是中国社区矫正的早期形态,二者均属于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

按照规定,保外就医人员每月要向司法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提交治疗医院的病情复查结果。患艾滋病、癌症、尿毒症或瘫痪卧床的严重疾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不向司法定期提交医院病情复查结果,只需每月向司法书面报告身体情况。司法可与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对治疗、复查疾病的情况进行核实。”

和所有社区服刑人员一样,保外就医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区县,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得出境。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区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交申请并经司法批准;超过七日的,由司法签署意见后报经区县司法批准。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监外执行是有非常的明确规定的,这在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当中有非常确切的法定情形的规定,其中就存在着存在严重疾病,也需要保外就医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参与监外执行的。这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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