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1人气:作者:未知
一、价格欺诈根据什么退货?
价格欺诈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退货,手机店价格欺诈可以要求退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价格欺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
(一)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 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 , 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 , 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 , 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
(四)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元从比较的;
(五)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 , 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
(六) 销售处理商品时 , 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
(七)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 , 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磊、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 ,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 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对消费者而言是属于严重的损害到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对于经营者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惩罚的,比如说有行政罚款,还有就是吊销营业执照等,而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也可以要求退货并且进行价款的赔偿。
法律服务类合同应该是在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来协商签订法律服务类型的合同,在签订的时候注意事项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是需向了解一下工作的方式,还有就是聘用的时间以及正确的聘用方式。
(0)人喜欢2024-03-01分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下属单位,所以解除员工和总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书是属于一种越权的行为,也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是属于非法无效的,所以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关的赔偿。
(0)人喜欢2024-03-01建筑工程合同当然可以由分公司签订,分公司具有签合同的权利,造成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但是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签订的这些合
(0)人喜欢2024-03-01农村工地事故死亡理赔包括工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养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项目的赔偿。
(0)人喜欢2024-03-01价格欺诈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退货,因为其中第7条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的,如果经营者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是使用误解的一些价格的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他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情况之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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