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习俗,当午夜交正子时,新年钟声敲响,整个中华大地上空,爆竹声震响天宇。在这“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的“三元”时刻,有的地方还在庭院里垒“旺火”,以示旺气通天,兴隆繁盛。在熊熊燃烧的旺火周围,孩子们放鞭炮,欢乐地活蹦乱跳,这时,屋内是通明的灯火,庭前是灿烂的火花,屋外是震天的响声,把除夕的热闹气氛推向了最高潮。这也让我们想起了一个个历史故事,热闹非凡。
放鞭炮这个习俗在我国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了。《荆楚岁时记》曾经这样记载,正月初一,鸡叫头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逐退瘟神恶鬼。
当时没有火药和纸张,人们便用火烧竹子,使之爆裂发声,以驱逐瘟神。这当然是迷信,但却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
到了唐朝,鞭炮又被人们称为“爆竿”,大概是将一根较长的竹竿逐节燃烧,连续发出爆破声。南昌诗人来鹄的《早春》诗句:“新历才将半纸开,小亭犹聚爆竿灰。”这写的就是当时春节燃烧竹竿的情景。
后来,炼丹家经过不断的化学试验,发现硝石、硫黄和木炭合在一起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于是发明了火药。有人将火药装在竹筒里燃放,声音更大,从而代替了用火烧竹子的古老习俗。北宋时,民间已经出现了用卷纸裹着火药的燃放物,还有单响和双响的区别,改名“炮仗”,后又改为“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