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硕士学历入户条件:
适用范围
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且在以下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一)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
(二)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
(三)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申报条件
(一)入户年龄要求
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社保要求
1、 申请人申办入户时需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获取社保缴费记录;如系统无法获取,受理部门将自行核查;如查核无记录的,另行通知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