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烟台 产假

地方特产2023-03-22 16:04:21未知

烟台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烟台 产假

  烟台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不是只能二选一。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职工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本文标签: 产假  女职工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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