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死亡后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抚恤金如何申领?
申领途径有以下两种:
1.家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申领;
2.家属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死亡证明或标注死亡时间的火化证明一份(通过共享数据可以查询到死亡信息的不需要提供);
② 如需将款项转入家属账户的,需提供账户信息及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结婚证等)(通过数据共享可以查询到亲属关系的不需要提供)
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丧葬抚恤金发放标准
目前,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发放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一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