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答复:太原市公租房保障工作申请为常态化受理,也就是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注意:工作日去街道办、社区咨询办理哟~
拓展:太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成立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城六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对辖区内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负主体责任。市房产局强化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责任;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做好政策衔接。城六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把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聚焦国家住房保障“三房”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政策衔接,全面落实各类支持政策。要对现有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建设的租赁住房,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并及时兑现各类资金政策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市、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闲置公租房,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退出后,可按规定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三)加强市场监管。市房产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主体的市场监管。市房产局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督检查和合同登记备案,对已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做到应备尽备;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