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热门问答

时间:2024-08-02人气:作者:未知

徐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热门问答

  徐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热门问答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何时能享受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从参保缴费到账之日起计算,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内个人账户可以正常使用。

  2.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中断怎么办?还能补缴吗?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中断缴费的次月1日起视为欠费开始之日(简称欠费日),自欠费日起,当月底之前补足欠费的,补结算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次月及次月后补缴的,自补缴到账的次日起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和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不足额补缴的,自重新缴费到账之日起执行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欠费期间及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且不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3.原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现在想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如何办理?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原已参加居民医保,先至居民医保参保社区居委会办理停保手续。后就近至街道办事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手续。设有3个月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到账之日起计算连续缴费满3个月方可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内个人账户可以正常使用。

标签: 医保  欠费  个月  待遇  就业人员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