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对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和60%,支付限额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普通门诊统筹与住院、门诊慢(特)病待遇累计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
(二)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四)其他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