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小区加装电梯具体怎么申请?
第一步,根据《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规定,希望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先向本单元(幢)的全体业主征求意见,需经本单元(幢)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中如遇到反对意见的,可联系社区、街道进行协调。
第二步,满足以上条件后,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联系电梯公司进行前期的方案设计和费用估算等工作,并明确电梯品牌、预算筹集、费用分摊、维保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步,申请人在签订书面协议后可进行方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期间如无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由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申请人可委托电梯公司通过系统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联合审批申请。方案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可联系所在社区、街道进行协调。